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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 全国唯一房地产经济学硕士点
    (有学士学位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研究方向:房地产经营管理 房地产投资与金融 房地产项目管理 房地产估价 物业管理

     

  • 【系所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成立于1988年,其前身土地管理专业创办于1985年。中国人民大学房地产信息中心是依托土地管理系于2000年成立的校属研究机构。目前,土地管理系设有土地资源管理(含房地产经营管理)本科专业,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学2个硕士专业,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土地行政管理2个MPA专业方向和土地资源管理(含房地产经营管理)博士点,能够提供从本科生到博士生完善的教学、培养服务,其中房地产经济学硕士点到目前为止是全国唯一的。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办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在北京开办“房地产经济学” 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公共课  邓小平理论研究★  专业外语  
    学科基础课  西方经济学★  财政经济学  货币银行学
    专业课  房地产经济学★  房地产政策分析与评价★  不动产估价案例
     房地产金融与投资  房地产市场分析  房地产估价案例
    选修课  城市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项目管理  房地产策划案例
     房地产开发案例  房地产开发经营  房地产信息系统
     城市经济学    
    跨专业加试课  房地产经济学  房地产法  


    【报名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
    职学习者。
    2.大专以上学历者免试入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者可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


    【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提供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学位者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两寸彩色照片2张和同底版电子照片
    (180*240像素,白底彩照)。不申请学位者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两寸
    彩色照片1张。
    3.交报名费200元,交教材费600元。


    【收费标准】
    1、学费人民币20000元。
    2、申请学位者参加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的费用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3、进修班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培养方式】

    授课形式 学习方式 学制及授课地点
    周末班  每月选择1-2周周末集中授课
     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1、学制1.5-2年
     2、授课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集中班  集中授课:利用节假日集中授课
     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1、学制1.5-2年
     2、授课地点 :另定


    【证书与学位】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考试合格者,由我校研究生院颁发钢印结业证书,注明达到“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水平”。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详见说明)。


    【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招生,滚动授课。
    2.报名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大厦1105室
    3.联系电话:010-82504671/82509745  010-82504670(兼传真)
    4.电子邮件:rdjs_edu@126.com
    5.查询网址:www.rdgl.com.cn (可下载报名申请表)

  • 【交费方式】

    银行汇款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紫竹院分理处  户名:中国人民大学
     帐号:0200007609026400244  注明用途:土管系学费
    刷卡  地点:学校财务处  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周三下午)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00
    现金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大厦1105室  时间:根据学员要求

  • 【有关申请硕士学位问题】
    1.凡参加进修班学习、并要求申请学位者,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学校学位办申请参加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考试。经校学位办审核同意,发给《考试资格卡》,办理课程考试的交费手续。
    2.在取得《考试资格卡》四年内,必须参加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其中4门题库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外语、学科水平综合考试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余课程由系、所组织随堂考试。
    3.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向校学位办提出答辩申请。
    4.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必须进行论文答辩,按规定程序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的正式文件为准。详情可参见: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网:http://www.cdgd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 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